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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地鐵車廂內,看見有外來游客三個成年女子和一個青少女坐三個位,隔壁一個小男孩卻好好地佔一座。

我覺得很奇怪,是有這麼重男輕女嗎?

拿起手機,拍照,上社交網絡想說有需要這麼重男輕女嗎?

正在寫觀點時,其中一個女子站起來問我為甚麼拍他們。

然後,我才發覺原來那四個女的和那一個小男孩是兩幫人,互不相識。

我就只好硬着頭皮否認,說誤會了!心裏的備註是我誤會了他們是重男輕女了。

女子很文明理性地問了幾次,就暫時坐下,但不久又站起來說,下站我們讓職員看看你手機有沒有我們的照片。

我又只有繼續尷尬地說不用不用,不好意思令你們不安了。

幸好下站我就下車了,於是趕緊逃離。

全程都心跳一百。

我錯了!

錯,在我隨便又粗暴地下判斷,只看到自己想看見的。

錯,在我沒有尊重別人的私隱、肖像權。

錯,在我自以為義,可以有權審判。

錯,在我不知不覺以為自己是上帝了!

想到這裏,我着實驚恐!

自許為跟隨主的基督徒,我卻在最簡單的情況下,犯了始祖罔想與神同等的原罪!

Such a humbling experience!

求主叫我記取這個教訓,

「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,慢慢地說,慢慢地動怒,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。 」雅各書‬ ‭1:19-20

「你這假冒為善的人!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」馬太福音‬ ‭7:5‬

求主塗抹我的過犯,原諒我,也叫我原諒自己,以致可以重新出發。

亦希望這個小插曲,不會影響那四位的旅遊行程跟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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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亞黛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